造字

I DON'T KNOW WHAT TO DO!

渐行渐远(拾玖)

Tags: 【渐行渐远2006-09-18

拾玖、混乱

从杭州出差回来以后,生活就只能用一个“乱”字形容。

记得大学时有过这样一位同乡,其貌不扬,家境一般。当时学校有一校花,容颜秀丽,才华出众,因此追求者甚众。但此女身上却有着美女所常有的通病,就是不太将身边的男子当人看待,因此许多才高八斗的学子或者相貌英俊的男生在吃过几次憋之后便纷纷撒手,但只有我的同乡一如既往锲而不舍地坚持了下来。为校花挡风遮雨、鞍前马后那是想也不想就要做的,给校花当出气筒、做人肉包也是要欣然应允的,即使已经表现的如家犬一般听话了,校花仍然是招之即来,挥手即去,从来都不曾给过我老乡哪怕是仅有的一丝好脸色。但功夫终于还是不负有心人,这样奴颜卑膝过了三年,校花终于在一场重病之后,将我老乡摆上了男友的位置。从此,金榜提名,洞房花烛,现在,他们两人已经是非常幸福的一对了。至少在外人眼中应该是如此吧。

对于类似于我老乡这般对女子死缠烂打的追求方法,我向来是不屑的,我总觉得男人在恋爱中应当有点骨气。爱就要痛快淋漓,要么绝对,要么零。一人既然已经不爱,又何必非得苦苦相逼着去爱呢?至少,我是做不出来的。

于是在那天和苏眉失去联系之后,我就再也没有主动联系过她。既然她已经决定要远赴美国,去完成和另外一个男子的婚礼,那么即使我再爱她,即使我再留恋这份情感,我也只会将一切藏在心底。我的一切都是苏眉的,她可以随时拿走。可是她的一切呢?又有多少是属于我的呢?

多少次,我默默驱车赶往“绿弯”,藏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看着她房间的灯一盏一盏亮起来,又一盏一盏暗下去。最近的时候,我离她的世界只有几十步之遥,然而咫尺天涯,有时一步或许就意味着永远。其实我不怪她,真的,一点都不怪。以前,我为她付出的感情是心甘情愿的,现在,我为她付出的痛苦也是心甘情愿的。她不说留下,我不会恳求,因为求来的绝不是我要的爱情;她如果决定要走,我也不诅咒,只要那确实是苏眉自己做出的决定。
 
但心里的痛苦必须要找到出口,于是夜夜笙歌,夜夜买醉。酒,真的是个好东西,喝多了不但让人忘了世事,也能让人忘了哀愁。

从酒吧里摇晃着出来时,天正下着雨,路上行人稀疏,风打在身上渗入一股冰冷的寒意。但还是可以不时看见双双对对的恋人。忽然又想起了苏眉离去时留下的话语,我感到一种锥心的疼痛由远而来,直达灵魂的根部。终于明白:这个世界上每天都有人在相爱或者告别,出生或是死亡。很多的痛苦其实是不值得咀嚼的。我只要自己记住那些和爱情有关的幸福片段。

但不管我是记住还是忘却,苏眉却已如断线的风筝,消匿在了我的生活中。

而蒋韵却时常见到,不过因为那一晚的意外,我们之间再没有单独交流过。其实即使有这样的机会,我也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但不管怎样,我还是很不习惯蒋韵对我流露出的那种陌生与冷静,彷佛我们之间曾经发生的缠绵都只是我的一场春梦而已。“春梦了无痕”,只留下了蒋韵淡若自定的表情和我尴尬不安的神色。我本是个敢于承担的男子,既然我做了,我就不会退却,但蒋韵的若无其事反而让我不敢呈英雄之快,唯恐我的承认或者竟会遭致蒋韵更多的鄙夷。

对于那一晚,我一直都很矛盾,一方面惴惴于和蒋韵之间熟悉的陌生,另一方面又沉溺于欲望的纠缠。每一次呻吟的快感,每一次呼吸的撩拨,每一寸肌肤的引诱,每一声呐喊的淋漓都会在子夜卷进我的身体,膨胀出内心压抑不住的饥渴。说心里话,从我来到这个人世间开始,我都从未有过像那一晚般如此的快乐,如此的疯狂。那一晚的快乐几乎到达了我想象的颠峰,以致于我在这以后的无数个夜里感到了深深的失落。

我猜我是恋上了苏眉的古典,又坠入了蒋韵的身体。

不管是苏眉也好,蒋韵也罢,面对她们,我是问心无愧的。对苏眉的爱来自肺腑,对蒋韵的沉溺来自欲望,唯独对许念念,我什么都没有。许念念,只要一想到这个名字,我的心里就会升起一种无由的愧疚,在这个世界,我不欠任何人的,独独亏欠了她,而偏偏就是她才是我名正言顺的女朋友。女朋友,她要联系我的时候,我永远都在忙碌,我永远都没有时间;我联系她的时候,她却愿意放下手头的一切工作来为我分忧解难;女朋友,她打我的手机时常会听到“对不起,您拨打的手机暂时联系不上,请您稍后再拨”,而我打她的手机,永远会在嘟嘟声响三声之前听到她的声音;女朋友,她带我见过她的家人,见过她的朋友,见过她的同事,见过她周围的一切的人,而我只是偶尔带她见过我的同事,没见亲戚,没见家人,甚至没有见过我身边的那些死党好友;女朋友,许念念确实是我的女朋友。只是,我是她的男朋友吗?我还有资格做她的男朋友吗?

念念还是对我很好,并且已经在逐渐勾画我和她的未来了。我不能和她坦白什么,也不敢说,我怕她承受不住。虽然念念在同事的眼里是无比的成熟和坚强,但只有知道,她其实有着所有女子都有的脆弱和柔情。我决不能伤害她,虽然我已经深深伤害了她。

听说女人的伤口有两类,一类是植物性伤口,伤在了表层,痛得再厉害,过不了多久也能痊愈;一类是动物性伤口,痛到了心里,也许一辈子都难以戒掉。我知道一旦念念知晓了我的背叛,她或许会受伤一辈子,与其如此,我还不如狠心断绝了现在的关系,也让念念还有个可以期待的将来。于是,我开始刻意远离念念,刻意将自己藏在了她的生活之外,刻意地说一切她讨厌的话,刻意地做一切她厌恶的事。我希望念念会先对我说分手,因为有本书说“先说分手的人,心里的痛会比听到分手的人少百分之七十。”我想,对许念念,这也许是我唯一能够做的了。

在蓝山咖啡,我最后一次见到了许念念。我们在这里开始了爱情,终于又回到这里,结束爱情。她安静地坐在我对面,眼睛里已经没有了愤怒和怨恨。她的平静让我心疼的厉害,我就这样,亲手残忍地割裂了一段爱情。幸好,她还有时间。时间是一杯忘情的水,我知道终有一天,她会把我彻底忘掉。彻彻底底地。忘了就好,不管怎样的爱,是终于会忘的。

我忽然轻轻叹了口气。

一个小时后,我和许念念一起推门出来,在路的一个拐角处,她对我轻轻扬了扬手。
我想调和一下气氛,有些调侃地问:“不和我说再见吗?”
许念念看了看我,坚定地说:“我们不说再见。因为我们不会再见了!”
说完,她钻进红色的M6,绝尘而去。

望着那个红色的点在眼帘深处迅速消失,我忽然想起了一句不知谁说的名言。
“让所爱的人不幸福,人人都知道;让所爱的人幸福,没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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